ChainCatcher 報導,據市場消息人士透露,立陶宛銀行(Lietuvos Bankas)宣布:在將歐盟 MiCA 立法轉化為國內法後,所有加密服務提供商必須在 12 月 31 日前提交許可證申請,自 1 月 1 日起,無許可證提供相關服務屬違法行為。
監管措施包括罰款、封鎖網站,嚴重情況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 4 年監禁。央行要求不打算繼續營運的業者及時通知客戶並完成資產返還與轉移。據披露,在約 370 家註冊機構中,僅約 30 家已提交申請,實際活躍的約有 120 家。立陶宛旨在成為 MiCA 進入市場的「門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