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據市場消息,立陶宛銀行(Lietuvos Bankas)宣布,在歐盟 MiCA 納入國內立法後,所有加密服務提供商必須在 12 月 31 日前提交許可證申請。自 1 月 1 日起,未獲許可證提供相關服務將屬違法。
監管措施包括罰款、封鎖網站,嚴重情況下可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 4 年監禁。央行要求不打算繼續運營的機構及時通知客戶並完成資產返還與轉移。據披露,在約 370 家註冊機構中,僅約 30 家已提交申請,實際活躍的約有 120 家。立陶宛旨在成為 MiCA 進入的「門戶」。
